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12月7日讯(海峡新闻记者陈杰通讯员海法)喝“三无咖啡”,口干心悸,能请个假赔十吗?近日,海沧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件:一名消费者因购买3盒“奇咖啡”获赔5200元。让我们看看,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消费者付晓在一家淘宝店下单购买了3盒“YY黑金咖啡”,共支付了521元。饮酒后,他出现口干、心跳加快等症状。他问了客服,客服没有回应。
付晓发现产品包装上注明产品类别为奶茶。随后,他查询了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发现许可证内容为糖果类产品,且许可证号已过期。于是,他向淘宝平台投诉并申请退款。
接到投诉后,淘宝平台退还了521元。近日,付晓向海沧法院提讼,要求商家承担十倍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案涉部分商品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10月6日,部分商品未标注生产日期,但商品外包装上对应的生产许可证号有效期仅至2021年2月1日,且无证据显示生产许可证有效延期,且许可内容为糖果类产品,与实际商品不符,商家也未提交相应证据证明其销售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法院认定涉案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商家作为经营者,未提交证据证明涉案商品的进货渠道合规,也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在进货时已尽到勤勉尽责义务,故法院认定商家明知其经营的涉案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因此,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付晓要求商家支付十倍赔偿金5210元的诉讼请求。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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