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营造良好网络生态,7日,国家网信办发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并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网信办网站截图
《规定》涉及的网络暴力信息是指道德绑架、贬低歧视、恶意炒作等违法和不良信息。,通过互联网向个人发布,侮辱、诽谤、侵犯隐私,严重影响身心健康。
根据《条例》,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机制,完善账号管理、信息发布审查、监测预警、举报协助、网络暴力信息处置等制度。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网络用户账户信息管理,防止假冒、仿冒、恶意关联网络暴力当事人违规注册或发布信息,协助当事人进行个人账户认证。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历史信息发布、违法处置和投诉举报等情况对涉网暴力重点账号进行动态管理,及时采取干预和限制措施。
《规定》指出,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侮辱、诽谤、侵犯隐私等网络暴力信息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限制传播等措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加强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不得夸大网络暴力事件,对新闻信息的评论应当经过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暴力进行炒作、推广引流、故意偏离节奏或跨平台搬运、拼接虚假信息等恶意营销炒作行为。
《规定》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保护功能,提供一键关闭陌生人私信、评论、转发、消息提醒等设置。当用户面临网络暴力风险时,应及时发送系统信息,提示其启动一键防护。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完善私信规则,允许用户根据自身需求设置只接收好友私信或拒绝接收所有私信。采取技术措施阻断通过私信传播网络暴力信息。
此外,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立网络暴力信息快速投诉举报专用门户网站,公开网络暴力信息投诉举报电话号码,简化投诉举报程序。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优先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网络暴力信息举报。
对发起、组织网络暴力或利用网络暴力进行恶意营销炒作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依法严惩。
网络用户违反规定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采取警告提醒、限制账户功能、关闭注销账户等措施;对发起、发送、组织或煽动发布网络暴力信息的,采取列入黑名单、禁止重新注册等措施。
转自:科技日报
来源:南宁广播电视台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图片,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