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他项目相比,信息化采购项目具有产品更新快、供应商竞争激烈、知识密集、技术要求复杂等特点;主管部门多,资质要求复杂。为优质高效完成采购人委托的非通用信息采购项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家采购中心”)设立了四个采购中心,分别负责采购人单独委托的包括信息产品在内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此外,还负责制定采购需求标准和评估体系标准,并配合和监督采购人对相应物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
采购员在编制信息采购项目需求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国采中心采购处相关人士在2017年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综合业务培训班上介绍了信息化采购需求编制的要点,即合法合规、清晰明了、需求匹配、充分竞争、发挥政策功能。
该人士表示,信息化自主招标项目实施中,采购人首先要制定采购计划,确定采购方式和项目类别,编制采购需求。以下任务委托给项目,沟通和修改采购要求,确认采购文件,参与评标,并确认中标人。
“在编制采购需求的过程中,采购人需要关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新变化。例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明确了相关工作的新要求,避免触碰红线。”该人士表示。
他认为,采购人应关注项目预算、最高限价、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和资格要求,同时关注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出示和提交的身份证明材料。如果缺少或无效,供应商的投标将无效。
他帮助采购人员总结了信息采购项目中最值得注意的七点:
采购人应做好项目需求的前期调查工作,确保项目的竞争性和非倾向性,避免后期履约风险。
采购人应及时回复采购中心提供的技术要求修改意见、供应商修改意见、文件确认等资料,不拖延,确保采购效率。
对于因需求变化而暂停或取消的项目,采购人应及时联系采购中心取消委托。
正确确定采购方式和项目类别,合理使用协议供货、网上招标、单一来源采购等。
采购人要做好政府采购业务内部归口管理和所属单位管理工作,明确内部工作机制,重点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政策执行管理、信息公开管理、绩效验收管理和结果评价管理。
集中采购机构要围绕委托代理、编制采购文件和起草合同文本、执行采购程序、代理采购履约等政府采购活动的关键内容和环节,做好过程控制,加强管理。
采购人可以充分利用政府采购网等在政策法规、理论实务、典型案例等方面的学习资源,提高政府采购实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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