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近年来,临夏州司法局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措施,确保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达到无缝对接,着力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接收、教育帮扶、服务管理工作;强化措施,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社区服刑人员信息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进程,有效防止特殊人群重新违法犯罪,保障了社会安全稳定。

  拧紧社区矫正“安全阀”

  “早提醒,午问候,晚督促。”记者在和政县司法局三合司法所了解到,该所对社区矫正人员创新开展“一日三餐”式服务管理,根据管理对象特点,加强人文关怀,尊重其情感,在矫正和教育之外,不忘帮助树立信心,适当给予帮扶和关怀,化解生活困难,使之顺利度过矫正期,回归社会。

  临夏州司法局紧紧围绕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帮困扶助力度,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解决就业难题,让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使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管理中法律意识得到升华、物质生活得到改善。

  根据司法部关于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和省司法厅全面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临夏州司法局与临夏监狱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市)严格按照《实施意见》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全州司法系统深入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监督管理,对在册的888名社区服刑人员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服务管理,落实“两个八小时”,严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最大限度减少再犯罪。

  加强安置帮教“塑新生”

  “没有司法所的帮助就没有今天的我,我一定好好接受改造,用实际行动来报答司法所对我的帮助。”临夏市原社区矫正对象贾某某说。

  2016年5月12日,贾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于2019年5月解矫,转入安置帮教阶段。贾某某在被法院判决后停发正常退休工资,每月只发放600元基本生活费用,74岁高龄的她又患有高危级高血压,没有正常工资收入,家中经济陷入窘境,压力巨大。再加上其丈夫已逝,儿子离异,留有两个未成年的孙子,发放的600元生活费也难以维持生活,每天靠捡拾垃圾补贴家用。在社区矫正期间,临夏市司法局东区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了不间断帮扶,直到她转入安置帮教阶段后,司法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最终按照有关法律依据,帮助贾某某恢复正常退休工资。有了正常的工资收入,贾某某对生活有了自信,走出了人生的阴霾。

  临夏州扎实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大排查活动,各县(市)实行县级领导包县(市)工作责任制,抽调4名县级领导每人包2个县主抓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逐人建立完善一人一档,并建立动态管理工作台账,做到了对每一名安置期内刑满释放人员情况明、底数清和不脱管、不漏管。建立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帮教、安置、信息核查及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落实无缝衔接、必接必送制度,衔接率达100%,有效预防了重新违法犯罪。扎实开展“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方式开展阶段性工作,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和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陈孝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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