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学法离不开记忆,但只会记忆绝对学不好法律。学好法律,需要融汇贯通,培养并最终形成自己的法律直觉。
首先:要有兴趣。这个很关键,没有兴趣,那么法律的学习将会是世间最枯燥的,一本本的法律条文,都是无聊的文字,你深入不进去,就看不出内在逻辑,分不清“可以”或者“应当”的内在含义。
其次:要对这个社会有广泛的关注。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法律的目的是什么,宏观了说是要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这个没什么不对,但其目的的实现,是要理顺纵横交织地林林总总的社会关系,你不洞悉社会,没有广泛的关注,那么你的法律学习将流于表面,将成为无源之水。
再次:要形成自己的法律直觉。想比前两条,这是更深层次的东西。啥是法律直觉,你就对一个法律问题敏锐的观察力与洞见力,别人看的是乘车路上叫醒乘车人,你看到就应该是一种“好意施惠”的法律关系,继而想到,即使忘记提醒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别人看到是向出租车招手,示意乘车,你看到的应该是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即是否有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等等。法律直觉的形成,需要你不断琢磨现实与法律之间的衔接,形成思维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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