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13日讯(记者严鑫 实习记者杜若丹)不签“承诺书”不给退款?近日,刘女士致电中国网财经,称因不满意培训机构EF英孚教育课程质量,要求其退款,对方则提出“扣除4个月课程费和10%违约金”以及要求刘女士签署一份“不对外说退款一事”的承诺书,否则不予退款。刘女士认为,EF英孚教育提出的条件属于“霸王条款”。
不满意课程质量消费者要求退款
刘女士提供的“课程协议”
据刘女士介绍,今年6月21日,其在EF英孚教育三元桥中心报了一个为期两年的线上英语学习课程,总费用是18890元。
刘女士说,报名时EF英孚教育销售人员称,每天只要学习5分钟,就可以看美剧不用字幕、可以和老外交流。但是,刘女士称自己每天学习两个小时,三个月后也没能达到看美剧不用字幕、与老外交流的程度。
此外,刘女士还跟中国网财经记者指出,在上课的过程中,EF英孚教育的英语学习系统经常瘫痪,多次出现手机APP登陆学习中心后页面报错,“看不到老师,听不到老师讲话,本来就40分钟的课程,交流下来能有10分钟,无法正常上课。”刘女士称,在线小组会话课程宣传的是母语为英语的教师教课,但实际每次课程都是中国老师在教授,“一个小时的课程,有一半的时间都在分配做会话,感觉一堂课下来什么都没有学到。订课系统还多次出现重复课程。”刘女士说,因为这些原因,她上了6节课后决定不上了,在10月18日提出退款。
“英孚一开始不同意,10月30日来电说同意退款,但要扣除4个月的课程费和20%违约金。”,刘女士认为,EF英孚教育提出的条件不合理,自己退款是因为不满意英孚的课程质量,并没有违约,怎么会有违约金一说?刘女士说,11月1日,EF英孚教育工作人员再次来电,称可以退款,但要扣除4个月的课程费和10%的违约金,并要求刘女士提供工资证明、房屋合同等材料。刘女士说,除了这些条件外,EF英孚教育还要求她签一份“不对外说退款一事”的承诺书,才答应给退款。“我不接受这种处理方式,他们(指英孚)就说退款提交程序只给保留到11月3号,如果不同意条件就不能退款,关闭我的退款请求。”
刘女士提供的“承诺书”
英孚称采取的是符合法律的标准合同
刘女士告诉中国网财经记者,EF英孚教育的销售人员有强制消费和诱导性消费的行为,自己前去咨询时,销售人员就让缴纳定金,若称未带现金,就建议用微信或者支付宝等形式支付,“如果你拒绝,你会被困在门店无法出来,更有甚着,在你说没钱之后,销售会以你的名义替你缴纳定金。”
对于刘女士的投诉,EF英孚教育在11月10日回应中国网财经时表示,刘女士于2017年6月购买了24个月的线上课程,在10月25日提出退款申请,超出了30天无条件退款期。“学员由于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终止课程合同,我们已经为该学员提供了退款方案,目前双方还在协商中。” EF英孚教育称,30天内无条件退款是目前行业中最长的无条件退款期限,目的是希望学员能在30天内充分体验课程,以判断是否适合自己。“超出30天后的退款申请,我们会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协商解决,并与相关部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符。”
EF英孚教育称,其采取的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标准合同,并要求课程顾问在学员购买前帮助其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并签字确认。“我们也希望学员能过够遵守合同的契约精神。我们定期对合同进行第三方机构审查,保障合同中不包含对消费者不公平的条款。”
对于双方的矛盾焦点,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认为,首先要看双方签订的合同怎么约定的,如果是培训机构变更了培训场所、变更了培训老师,或者培训的效果达不到它承诺的,培训机构不仅不能扣消费者的费用,还得赔消费者违约责任的违约金。“约定要公平要合理,如果没有以显著的方式提醒对方注意,消法里有规定,消费者可以解除合同,实际上这是一个无效条款。”邱宝昌说,如果条款是公平的,消费者违约了就应该按照条款去承担相应的责任。
编辑 / 武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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