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共同推动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制定印发了《2022年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合作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工作计划》)。
根据《工作计划》,将研究建立长三角区域粮食质量安全会商机制,强化对风险监测结果和相关热点问题的分析、研判。持续推进上海、南京、杭州、合肥、无锡、宁波等城市间6大类10个品种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追溯信息互联共享试点工作,实现6大类10个品种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试点范围企业追溯覆盖率100%和上传率100%。详见↓
《工作计划》明确,要继续深化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和预警交流。
一 强化食品安全统筹协调合作
充分发挥三省一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以食品安全专题组为平台,加强跨省协调与沟通联络。做好轮值工作,全年牵头召开两次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合作会议,研究推进食品安全重大合作事项,交流分享工作亮点和先进经验,协商解决合作中的重点难题,促进相互之间的借鉴学习。
二 深化抽检监测领域合作
研究制定长三角区域评价性抽检工作基本原则和评价标准,完善评价性抽检工作模型。加强共性问题风险研判、会商、交流,强化预警交流和针对性抽检、监管。研究长三角一体化承检机构考核管理结果互认机制。联合开展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
三 推进建立跨区域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研究建立长三角区域粮食质量安全会商机制,定期交流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强化对风险监测结果和相关热点问题的分析、研判。研究建立长三角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协作机制,共同排查系统性、区域性粮食质量安全风险,完善涉粮案件线索移交反馈机制,强化长三角区域粮食质量安全风险应急协作,提高协同开展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的追溯能力和监管水平。
四 探索建立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
共享进出口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不合格及风险预警、稽核查、行政处罚等信息,构建进出口食品安全联合防控体系,推动长三角区域进出口食品安全一体协同、深度融合。
《工作计划》对持续强化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 推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互联共享和运用
持续推进上海、南京、杭州、合肥、无锡、宁波等城市间6大类10个品种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追溯信息互联共享试点工作,实现6大类10个品种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试点范围企业追溯覆盖率100%和上传率100%。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一张网”,为监管部门提供办案线索。持续推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试点工作。
二 推进追溯工作标准化建设
编制《长三角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区域地方标准,召开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交流会,推进追溯工作区域合作。
三 推动进口食品进口商追溯工作
指导帮助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商满足所在地联防联控机制对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相关要求,鼓励进口食品的进口商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食品追溯共享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电子化改革及监管执法互认。
关于如何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方面,《工作计划》指出,
一 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协作
开展餐饮服务专项综合治理,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提高长三角区域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协作水平,对涉及多省市的网络食品经营者加强信息互通共享、联合处置。
二 加强预制菜生产食品安全监管协作
联合制定《长三角区域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规范、统一长三角区域预制菜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推动长三角区域预制菜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 做好应急管理和重大活动保障
共同做好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协同开展安全演练,实施现场保障,及时总结保障经验。
四 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
开展豇豆、韭菜、鳊鱼、大黄鱼等食用农产品综合整治工作,依托长三角合作机制,探索供应链全链条管理,加强跨区域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创造条件推进豇豆、韭菜、鳊鱼、大黄鱼等“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治理品种的追溯实施,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义务,倒逼市场主体提升质量。
五 推进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
针对投诉举报量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特别是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系统性、区域性问题,开展全面深入排查,共同会商研判。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协调联动机制工作,强化跨区域案件研究部署,加强食品安全执法工作。
六 推进案件协作和联合惩戒
研究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跨省案件协作机制,对生产、流通涉及多地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案件,加强信息互通,确保核查处置工作高效率推进。以《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为依据,突出食品生产、特殊食品等重点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规范长三角区域食品监管失信惩戒,定期向社会集中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七 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
持续加大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得”规定,严格防范涉进口冷链食品的疫情风险。
资料:市市场监管局、市食药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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