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微信缴税上线运行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打造“互联网+税务”新模式,拓展以纳税服务为核心的矩阵式服务体系,满足纳税人自主办税、异地缴税等实际需求,我局组织开发了微信缴税项目,该项目一期(微信缴纳车船税)已于8月27日正式上线运行。纳税人可以通过微信“城市服务”入口或者地税公众号“车船税缴纳”菜单查询缴纳当年度车船税,并可通过邮政寄递等形式获取完税凭证,享受足不出户、随时随地“一站式”办理缴税的服务。按照项目整体工作部署,近期我局还将实现“微信支付”和“手机银行支付”对所有税种的全覆盖,届时纳税人可通过微信或手机银行支付缴纳所有税种。
为做好该系统的上线运行,主动为纳税人答疑解惑,我局整理了用户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解答,供纳税人查询阅读。此外,若有疑问,欢迎拨打我局各区局咨询电话或纳税服务热点12366-2咨询。
特此通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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