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密责任人包括

什么是定密?

定密,是指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依法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的活动。作为定密工作的主体,机关、单位应当遵循主体合法、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定密及时的原则,在保密法规定的定密权限内,按照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定密包括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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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密权限和申请定密授权

保密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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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密责任人确定

保密法第十二条确定了定密责任人制度,即机关、单位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由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定密责任人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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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确定程序

保密法第十二条规定定密工作程序。明确先由承办人对照保密事项范围提出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的具体意见,再由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并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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