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股吧

6月15日早间,(002024)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股东张来函,获悉其5.4亿股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占其股份的27.68%,占公司总股本的5.80%。但张认为,“经公证的债权文书相关执行所依据的执行凭证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经公证的债权文书若干问题的规定》,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相关执行异议。”

同日,Suning.cn公告称,收到股东苏宁电器集团提交的减持股份通知:苏宁电器集团因部分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触发协议的相关规定,于2021年6月11日被动减持股份1000万股,预计未来6个月内可能减持不超过3.8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

今日开盘,苏宁易购股价一度下跌,截至记者发稿时,Suning.cn下跌9.82%。

苏宁易购股吧张所持的5.4亿股股份被司法机关冻结。

6月15日早间,(002024)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股东张来信,称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被冻结。公告显示,本次被司法机关冻结的股份数量为5.4亿股,占其股份的27.68%,占公司总股本的5.80%。冻结期为2021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0日。冻结执行人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Suning.cn强调,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冻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同时,公告显示,张正在积极与有关方面进行沟通。“相关债务人认为,经公证的债权文书相关执行所依据的执行证明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经公证的债权文书若干问题的规定》,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相关执行异议。”

苏宁电器集团可能被动减持不超过3.84亿股。

同日,Suning.cn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收到苏宁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电器集团”)提交的减持股份通知,获悉苏宁电器集团因部分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触发协议的相关规定,于2021年6月11日被动减持股份1000万股,预计未来6个月内苏宁电器集团可能减持股份不超过3股。

截至6月14日,苏宁电器集团持有Suning.cn 13.0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8%。拟减持原因:苏宁电器集团可能因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触发的协议约定违约条款而被动减持。苏宁电器集团因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导致累计被动减持2950万股。

Suning.cn提示风险,称这一被动减持计划的实施,包括减持时间、拟减持股份数量、减持方式等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强调,苏宁电器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苏宁电器集团正在积极寻求解决相关问题的措施,尽力减少不利影响。”

上市公司也在缓解资金压力。

Suning.cn也在努力缓解财政压力。

2016年5月20日,Suning.cn融资292.33亿元,用于物流配送、租购门店等项目。今年6月4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显示,结合公司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剩余资金共计17.33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券项目;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19.31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此外,今年1月29日,Suning.cn公告称,将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额不低于5亿元(含)且不超过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1元/股(含)。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Suning.cn表示,公司将根据目前的股份回购计划和市场情况,在回购期内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深圳国资引进还未落地,江苏国资已经入市。

今年2月28日晚间,Suning.cn和深圳国际(152.HK)分别披露“联姻”公告:深圳国际间接全资子公司深圳国际(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鲲鹏资本)拟以每股6.92元的价格收购Suning.cn 8%和15%的已发行股份,交易金额约为148亿元。

对于陷入财务困境的苏宁来说,如果深圳国资能够顺利进入公司,将给公司发展带来新的想象空间。当时深国投也表示,此次合作有望帮助深国投和Suning.cn在物流主业、项目拓展、资本运作等方面形成合力。

此后,有媒体在网上发布信息称,深圳国际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全面暂停相关工作。对此,Suning.cn于5月13日早间发布公告称,传闻中提及的所有信息均属虚假不实,深证国际与鲲鹏投资正在根据此前签署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进行正常的项目调整。

深圳国资引进还未落地,江苏国资已经率先。

根据6月2日晚间披露的公告,股东苏宁电器集团与江苏新新零售创新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零售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苏宁电器集团拟将其持有的5.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转让给新零售基金,转让总价为31.82亿元,转让价格为每股6.12元。

新零售基金的股东为江苏国鑫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高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江苏高投。上述四家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江苏省政府。

同时,新零售基金苏宁电器集团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条件包括:苏宁电器集团股东张与新零售基金签订股份回购协议;张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全部转入新零售基金批准的专用账户;张限售其持有的10亿股上市公司股份,并为其履行回购义务提供质押担保。

新零售基金与张签订的《回购协议》显示,张应向新零售基金支付的回购价款不低于31.82亿元与基准收益(年化单利3.85%)之和。张应在2022年4月1日前向新零售基金支付全部回购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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