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本标准由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会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组织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2009版道路交通标志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修订,并于今年3月15日批准发布。
根据近年来新增设施和交通管理的新要求,即将实施的新标准新增了“电动汽车充电站”、“电动自行车专用道标志”、“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标志”、“注意积水标志”等18项交通标志。适应复杂路网和交通运行环境下驾驶员对出行便利性的需求,细化了标志的布局、设置和使用要求,提出了导向标志的信息内容、信息选择原则和方法。加强可操作性,增加交通标志设置实例等附录,并给出制作图例。
转自:世说新语
来源:文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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