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向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特大网络通讯诈骗案。公诉机关对15名被告人分别给予10年以上的量刑建议,并处罚金6万元至150万元不等。此案将在适当的时候宣判。
江宁一女子被骗580万元,多名受害者为马宝。
“刷了几个可以通过关注微信官方账号赚钱的视频,留下了手机号,然后有人加了微信联系我,让我下载一个APP。一开始赚了几十块,最后被骗了580万。”2022年2月11日,南京江宁区居民周女士报了警。周女士原本只是想赚点生活费。没想到她找的不是网上兼职,而是一个精心策划的刷单诈骗。她甚至被骗了卖房子的钱。
周女士并不是这个诈骗团伙的唯一受害者。本案中,15名被告人共诈骗被害人170余人,诈骗金额达2500余万元,平均每人被骗13万余元。庭审中,公诉人表示,该案受害人遍布全国,其中30%被骗金额在10万以上。“其中大部分是没有稳定收入的失业女性,或者正在哺乳的女性。骗子利用他们单纯的兼职补贴家人的想法,骗走了他们和家人一起打拼多年的积蓄,也让一些受害者负债累累。”
该犯罪集团通过在网上投放兼职广告获取受害人个人信息,通过“拉手”将受害人拉入指定微信群,完成刷单任务,并以派发红包为诱饵,引导受害人注册第三方app。然后,“投机集团”和“导师”相互配合。“投机团”负责发放小任务红包,为诈骗铺路,“导师”负责诱导受害人大额充值,骗取钱财。
诈骗手段看似简单,但诈骗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除了主要实施诈骗的群体外,还有发放小红包、统计受害者手机号码、对接银行卡的特殊群体。
躲在迪拜,诈骗犯睡现金。
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接到周女士报警后,成立了该诈骗案专案组。查清资金流向后的第二天,江宁警方6个抓捕组赶赴全国多地,抓获提供银行卡的犯罪嫌疑人20余名,但诈骗集团骨干成员却躲在迪拜。
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被告人黄某某等15名被告人先后在阿联酋迪拜聚集,参加针对居民的通讯网络诈骗犯罪集团。犯罪集团成员集中居住,统一管理,个人提成按照诈骗所得计算。
这15名被告属于犯有欺诈罪的三个团伙。被告人黄某某是其中一个诈骗团伙的头目。庭审中,他交代:“团队基本工资8000-10000元,每增加一个月加500元。”除了底薪,还有绩效提成。“骗取的资金扣除发红包的成本后,组长可以从净利润中拿3%,组员可以从净利润中拿7%-10%。”黄于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底在诈骗集团工作,期间获利约60万元。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诈骗集团成功骗取周女士580万元后,单笔佣金就能拿到47万元。那天晚上诈骗犯很兴奋,拿着公司送的现金睡觉。但是这些人在犯罪集团的日子不好过。被告人陈某某说:“公司限制人身自由,你想走就走不了。如果你想离开,你必须付给公司一大笔钱。而且会‘卖了又卖’。上一家公司倒闭后,我被卖到了这一家。”
大部分钱都挥霍掉了,没有钱赔偿受害者。
15名被告大多二三十岁。他们因为想赚高薪,被8000-10000元的底薪所吸引,陷入了诈骗集团。当公诉人问及为何从事诈骗时,一名被告人说:“我家里有困难,我有债务,我想赚钱。”
据了解,在这些被告中,有人将部分非法利润投入基金进行投资,但更大一部分人将非法利润用于吃喝玩乐,如购买奢侈品、汽车和旅游…他们挥霍了骗来的钱的三分之一。一名被告人在回答是否愿意归还赃物时说:“我愿意归还,但目前没钱归还。”
鉴于本案15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公诉人建议判处被告人黄有期徒刑十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判处被告人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四万元。对其他13名被告人的量刑建议均为十年以上,并处以相应罚金。
庭审中,15名被告人对诈骗罪均无异议。部分被告人表示愿意尽最大努力弥补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主动提供财产线索。
此案将择日宣判。
现代快报+记者孙苏真
(法庭供图)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图片,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