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3年度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我市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我市县(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省驻陇南单位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3月,报考职位须与现任职务职级层次相对应,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陇南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至3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我市县(区)及以下机关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在各县(区)委组织部报名;、省驻陇南单位县(区)及以下机关符合条件人员在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报名。
报名提交资料:
(1)《陇南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附电子版);
(2)《陇南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附件3,并附电子版);
(3)单位介绍信,需注明报考人员的出生年月、性别、学历及专业、政治面貌、是否同意报考以及与报考职位有关的工作经历,并由人事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加注意见并加盖公章;
(4)参加工作分配文件、转正定级文件复印件(由组织人社部门加注意见并盖章);
(5)任现职务职级文件复印件(由组织人社部门加注意见并盖章,参加工作或转正定级后职务职级未发生改变的不需提供);
(6)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
(8)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未包括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市委组织部同意,由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
(三)资格审查
市、县(区)组织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现场反馈。报名期间,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各公开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遴选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等比例减少遴选计划;经等比例减少计划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职位,相应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3年3月23日至24日在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60%、40%,折合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试题委托专业机构命制,主要测试应试者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部分职位遴选单位需组织开展专业知识加试,笔试总成绩按照笔试科目与加试科目考试成绩各占50%折合确定。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2:00,专业知识加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星期六)下午15:00至17:30,笔试及专业知识加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陇南党建网、“活力陇南”微信公众号公布,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
资格复审、面试人选与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采取核减遴选计划的方式直至达到3:1比例。通过核减遴选计划仍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适当降低资格复审、面试比例或进行职位合并。
1.资格复审。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进行资格复审。
2.面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创新意识、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开展。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考察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选与遴选职位1.5:1至2:1的比例确定。用人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党员干部组成的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要严格落实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遴选者,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该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未参加面试者不得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遴选单位自行组织。在考察合格人选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遴选职位等额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报考者综合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并在陇南党建网、“活力陇南”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本次遴选资格,依次递补遴选对象,本环节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考生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要诚信守约,不得随意放弃考试环节,以免影响其他考生权益和遴选单位的政策补员需求。对无故放弃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各县(区)组织人事部门。
咨询电话:0939-8212256、8215801
附件:
1.陇南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陇南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陇南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xls
陇南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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